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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一、天津航空特殊旅客范围 
    天津航空的特殊旅客包括重要旅客,病残旅客(病患〈伤〉旅客、轮椅旅客、盲人/聋哑人旅客),无成人陪伴儿童旅客,老年人旅客,孕妇旅客,婴儿旅客,犯罪嫌疑人及其押解人,特殊餐饮旅客,酒醉旅客,额外占座旅客,机要交通员/外交信使和保密旅客。 
    注:成人是指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特殊旅客乘机文件 
    所有乘机文件的乘机联(第二联),请旅客在办理乘机手续时交值机人员查验;到达站联(第三联),由旅客带交到达站服务部门留存。 
    1、《诊断证明书》是证明病患旅客等受载运限制的特殊旅客适于乘机的健康条件的书面证明文件。由旅客在天津航空直属或者授权售票处定座、购票时申领和交付,由县、市级或者相当于这一级(如国家二甲级)以上医疗单位医师签字、医疗单位盖章,方为有效。病患旅客办理乘机手续时,必须出示《诊断证明书》。 
    2、《乘机申请书》是提供特殊旅客信息,始发站、经停站和目的站为特殊旅客实施服务的依据。提出乘机申请时,由旅客或其监护人代为填写。 
    3、《旅客运输申明书》是旅客运输免除及豁免责任同意书。用于旅客购票时未提出特殊申请,或者在机场临时提出乘机特殊关照时填写。《旅客运输申明书》由旅客或其监护人自愿填写,航空公司代表和始发站地面服务经办人员作为见证人共同签字确认。内容要详细、完整、属实,不能有漏项,字迹工整、页面清洁,不能随意涂改。 
    4、《无成人陪伴儿童乘机申请书》是办理无成人陪伴儿童服务的凭证,由旅客在购票时填写。
三、购票规定 
    1、特殊旅客应按天津航空规定的程序办理定座和购票手续,定座购票手续必须通过天津航空直属售票处或者授权代理人处办理。 
    2、特殊旅客在提出申请时,应向天津航空提供或签署有效、真实的乘机文件。 
    3、特殊旅客在购票时,应详细说明旅客的身份、身体状况、年龄等实际情况,以便售票员人及后续服务环节及时、准确提供服务。 
    4、特殊旅客中的无成人陪伴儿童按适用舱位公布正常票价的50%购票,其它受限制载运的特殊旅客和犯罪嫌疑人及其押解人员应根据实际占用座位的数量按适用舱位的公布正常票价购票,非限制载运旅客可视航班舱位开放情况购买折扣优惠票。

 

注:我司暂不承运担架旅客、无人陪伴半自理能力轮椅旅客、无自理能力轮椅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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